在台湾,号称历史最悠久、最大的换妻俱乐部“金锁匙”,成立已经26年。业者不但在网络上架设官方网站,里面不但有过程直击,还有新手入门教学。想加入会员得先交5万元新台币,之后每次也要额外收费。近日,一段据称是俱乐部内部秘密的视频流出,在网上热传。
视频中显示,三对年轻夫妻先是一起饮酒。然后进行猜拳作乐,规则是输了的要脱一件衣服。直到脱光为止。赢出的男士有权选择和任何一个人的妻子最先啪啪啪,其它的自由组合,中间还进行了交换,每个男士都和其他人的妻子进行了一次欢愉。赢出的男士最后还可以同时享有三位人妻的服务。
,“换妻”不仅是一种极其荒唐的行为,更是一种违法行为。虽然这只是极个别人的行为,但社会对这种行为的宽容应该有限度。同时,这种行为是由不正常的性心理引起的,是一种性混乱行为。“易妻交易”为《婚姻法》所禁止。
“换妻”行为违背了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。法律强调的是夫妻特有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这是一种法定义务。在这个前提下,即使是夫妻自愿“换妻”也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