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评价
评价历史事件,我们首先要看这些事件是否需要这般处理。显然就当时情况看,三大征的决策是正确的,是必需的,倘若不征是帝王及政府的不作为。
就以上史料记载看,宁夏之役、播州之役是为了镇压叛乱,不作为就不可能有明朝统治的稳固,就不可能有明朝社会的安定。朝鲜之役,是为了抗日援朝,首次击退日本侵略亚洲的野心,不参战就不可能有中朝亲密的联盟,就不可能有国家战略的安全。故三大征都是必需的出兵,必要的战争。
五、财政问题
但笔者不同意就此可以对三大征否定的观点:说经此三次战役后,明朝元气大伤,成为导致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我们承认,万历三大征虽取得胜利,但也使明朝的人力物力遭受巨大损失。史载:“二十年,宁夏用兵,费帑金二百余万。其冬,朝鲜用兵,首尾八年,费帑金七百余万。二十七年,播州用兵,又费帑金二三百万。三大征踵接,国用大匮。”
1、国家安危、战略安全的问题,远远大于经济因素的考虑。不能认为,怕大战会给经济发展、社会生活、民生水平带来不利影响,就连必要必须的战争也不开展不进行。倘若国家不复存在,经济发展有何益处?民生问题焉能独善其身?
2、“明之亡,实亡于神宗”,不能仅从万历三大征去考量。万历亲自指挥的三次重大军事胜利,无疑保障了大明朝的疆域完整和国家安全,功不可没。评价明朝灭亡的根源,除了经济崩溃外,更多需要从政治、军事、文化、民心去把握去研究,而不是仅仅盯住战争亏空的问题。
3、战争需要大量耗费,导致经济崩溃并非战争本身的问题。笔者私以为,战争导致财力拮据,只能怪政府不善于理财、只能说战略规划不够好所致。任何一个可以资源调配得当、运筹帷幄合理的政府是不会出现这种窘况的。哪怕是举全国之力,也应当知道和必须知道什么可为、什么不可为。故不能将战争的巨大耗费,简单地归结为明朝灭亡的主要原因。即便是有影响,那也是政府水平、帝王能力的问题,不是战争本身所致。